金融监管总局新疆监管局: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应满尽满” 精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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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3-19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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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对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采取十条措施,全力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在新疆的落地见效。其中包括,引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协调机制推送的项目,分类施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应满尽满”,精准支持。督促银行机构尽快制定与融资协调机制相适应、覆盖项目“白名单”范围的尽职免责管理制度,重点明确对分支机构和基层人员的尽责免责标准和条件。督导银行机构严格落实资金封闭运行管理要求,严防信贷资金被挪用。合理确定项目融资额度,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校对:苏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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